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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拉雅族

〈東番記〉所謂的「東番」,是指今日北起雲林、嘉義、台南,南迄恆春一帶沿海之地。在這個地區的原住民族群,日據時期的人類學者伊能嘉矩將之歸類為洪安雅、西拉雅、馬卡道三個族群。但是陳第所描述的原住民風俗習慣是以大員(今台南市安平一帶)的原住民為主,也就是說,〈東番記〉實際上所反映的是西拉雅族在十七世紀初的生活面貌。
當時原住民族群所居住的生態,竹林很多,竹子大的好幾抱、高十來丈;他們用這些竹子和茅草來蓋房子,房屋顯得寬廣而清潔。屋內景深數丈,除了床鋪之外沒有其他擺設。一般說來,同一家族的人共同居住在同一屋內。少壯未結婚的男子都居住在一間比較大的住屋,叫做公廨(也就是所謂的會所),這是村民們平常議事時的場所,也是分派公差的地方。 這些族群分別以社為單位,每社約有五、六百人到千人左右,互不相統轄。他們雖然居住在島中,不會泛舟。害怕大海、捕魚時都在溪澗。
西拉雅人都很好客,宴會的時候放置一個大酒潭在眾人之間,大家席地而坐,各自以竹筒盛酒暢飲,沒有菜餚,痛快時載歌載舞。他們釀的酒是以收割下來的稻米,用某種草類植物加在米中釀成酒,香而甜美。
男人主要職責為征戰,如果和鄰近部落(就是所謂的社)結怨,雙方約定好時間、地點才動手,征戰的時候拼命廝殺,他們已取得敵人的首級為傲,是男人英勇的表現,取得的敵人的首級都要剔肉存骨,掛在門前,這就是大家所熟知的原住民族的獵首習俗。不過他們到了第二天所有的怨仇都化解了,絕對不會記仇。
當時西拉雅人的農耕不是水稻田耕作、而是以刀耕火種的方式處理旱稻;所謂的刀耕火種就是先放火焚燒部落附近的林地,以焚燒的灰燼做為肥料,然後再播種等待收穫。他們的農作包括大豆、小豆、胡麻、意仁、蔥、薑、蕃薯、蹲氏、椰子、毛怖、佛手柑、甘蔗。另外狩獵也是主要的生計,狩獵時,使用五尺長、有鐵鏃鏢頭的竹鏢。先獵鹿,鹿死再獵虎,虎死,要禁獵一段時期,不許私自捕鹿。冬天鹿群出來時,通常是一群人窮追圍捕,追到時以竹鏢射之,當有所斬獲時,全社共享分食。將吃剩的鹿肉和鹿舌、鹿鞭,一起混雜臘乾,鹿筋也要臘乾,面廣皮、鹿角充積滿屋。小鹿則馴養之。所飼養的牲畜包括貓、狗、雞、豬、虎、熊、豹、鹿鳥、雜雞、鴉、鳩、雀、鹿。
西拉雅人喜歡吃鹿的內臟,特別是腸中尚未消化為糞便的草,稱之為百草膏旨,百吃不厭,漢人見到了常會嘔吐。此外,他們喜歡吃豬,不喜歡吃雞,他們放任雞自由生長,只有拔雞的尾毛作為裝飾用。射到野雉時也是如此。他們看到漢人吃雞時常會嘔吐。
當時西拉雅人沒有節日、沒有日曆、也沒有文字;他們計算時間是以月圓為單位、一次月圓算做一個月,十個月算做一年;時間久了他們也記不得自己的年歲。
西拉雅族的女子很勤勞,主要的家務事十種田都是由他們負責的。一般說來,女子留長髮,上身裸體、下身結草裙、掩蔽下體。到了十五、六歲的時候,要斷去唇旁的二顆牙齒(這就是所謂的鑿齒習俗),這是女子成年的標記,也是美麗的象徵。
西拉雅族的男子雖然也有剪頭髮,但是頭髮仍長到披肩,耳上穿有耳洞。男的人人好勇喜鬥、整天無所事事。他們最常見的技能是日夜學習競走、因此每位男子的腳底皮都長得很厚、即使跑在荊棘上面,也好像在平地奔走一樣,他們奔跑的速度甚至可以媲美在跑的馬。這種描述和後來飛番墓的傳說遙相呼應。
西拉雅人男女幽會時,男人在屋外以口簧琴邀約女子。口簧琴是用薄鐵製造而成,放置於唇齒間,用手拉彈、鼓動琴簧,錚錚有聲。
如果一個西拉雅男子喜歡某位女子的話,會派人送瑪腦珠子給該女子,對方不接受的話就做罷;若接受了,男孩子就可在夜間去拜訪女孩,男孩子到女孩子家門口時,會彈口簧琴給女孩子聽。女孩子聽見了就會開門迎接男孩子進門,留宿在女孩子家,天還沒亮的時候就得離開,不能和女孩子的父母碰面。這樣宵來晨去,星累歲月,一直到女孩子懷孕生產後,才到男方家迎娶。這時候,女方父母才正式和男孩子見面。而後,住到女方家,奉養女方父母終身。男方父母得不到兒子的奉養,因此,人人喜歡生女孩勝過男孩。女孩子有繼承權,男孩子沒有。先生喪妻可以再婚,但是妻子喪失不能再婚。
通常一個西拉雅人的家庭有人死了,他們會擊鼓而哭,並將屍體放在地上,用火燻乾,放置在屋內,而不棺斂。等到房子毀損之後,將屍體直立埋在地基之下,不立墓碑,並將新屋建於其上(也就是所謂的室內直肢葬)。由於竹製房屋可用十餘年,屍體終歸塵土,不必祭拜。同時,家中成員在耕作時不能大聲言談,也不能殺生,既便在野外工作時,也要保持默然。
西拉雅族的社會沒有酋長,通常推舉子女眾多者為領袖。在他們的社會中,對盜賊的行為有非常嚴厲的處分,犯者,會當眾被殺,所以他們可以夜不閉戶,穀倉地,無人敢偷竊。此外,他們對年長者非常尊敬,例如從收割之後到播種之前,年少者在路上遇見長者,需背對道路以禮讓長者通過,並且不能打招呼,即使漢人恥笑他們,也不會生氣。因為他們認為如果不這樣做的話,上天會不保佑、神明會不降福,而農作也會連年歉收。
西拉雅語(Siraya;新港語)是台灣西拉雅族人所使用的語言,為台灣原住民語言之一種,屬於南島語系的次語群,亦歸類為台灣南島語第6群。分佈於臺南至屏東一帶的平原,以及花蓮縣富里鄉,台東縣關山、池上等地。
在荷屬東印度公司統治台灣期間(1624年-1662年),荷蘭駐台傳教士為了傳教及協助推行殖民政務,利用拉丁字母編訂西拉雅語文字,稱為新港語,以之做為學校的教學語言。並有各種字典、教義書,新港語的「馬太福音」、「Favorlang語彙」等書籍文件的出版。而西拉雅族等原住民與漢人訂定之有關土地方面的契約文書稱為「番仔契」、或稱新港文書,目前大多數的西拉雅語文書保存在主要在台大日本及中央研究所,西拉雅語目前列為消失的語言,不過人種應該依然存在,可能大部分已和漢民族同化(sinicized)在一塊了,目前大都以閩南語為族語。依民族語學院的記錄在1908年仍有人在使用西拉雅語。在2002年開始,西拉雅語由臺南縣(註 1)平埔族西拉雅文化協會邀請荷蘭籍語言學家卡爾‧亞歷山大,協助西拉雅族恢復(喚醒)西拉雅語言。
以語言學的角度而言,西拉雅語近似菲律賓目前還存在的比薩亞族(Bisaya)的語言,在句型結構方面較一致,而字彙方面也類似。
撰稿者:柯念寧
最後修訂日期:98年09月09日
參考資料:
1 平埔文化資訊網http://www.sinica.edu.tw/~pingpu/01/siraya/ss-02-01-01.htm查詢日期:2006/03/13
2 平埔文化資訊網http://www.sinica.edu.tw/~pingpu/01/siraya/ss-02-01-02.htm查詢日期:2006/03/13
3 維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wiki/%E8%A5%BF%E6%8B%89%E9%9B%85%E8%AA%9E
4 查詢日期:200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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