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提出馬卡道族名稱的人類學者是日據學者伊能嘉矩與移川子之藏,他們對於平埔族的分類雖然不同,但是皆將馬卡道視為獨立的一族。直至1935年,小川尚義在《原語による台湾高砂族伝説集》中將馬卡道族併入西拉雅族;近代台灣學者李壬癸也依據語言系統將馬卡道族列為西拉雅族的三個支族(西拉雅、馬卡道、大武壟)之一。 馬卡道支族居於西拉雅族之南,17世紀原居屏東平原,在清代的史料上留有鳯山八社的記載,包括了上淡水社(亦稱大木連社,屏東縣萬丹鄉上社皮)、阿猴社、搭樓社(屏東縣里港鄉搭樓)、大澤機社(又稱武洛社,屏東縣里港鄉武路)、下淡水社(屏東縣萬丹鄉下社皮)、力力社(屏東縣新園鄉力社)、茄藤社(屏東縣林邊鄉路墘)與放索社(自高雄縣(註 1)仁武鄉(註 2)大庄移至屏東縣林邊鄉田墘厝)。除了鳯山八社以外,馬卡道族也包括分佈在內門、旗山一帶的大傑顛社系。但是在漢族開拓的歷史當中,西拉雅族各支族首當其衝,隨著漢人勢力的擴張,馬卡道支族開始向屏東平原之山麓地帶(今屏東縣新埤鄉、內埔鄉之老埤、高樹鄉泰山村一帶)移動。至康熙末年,大多已退入山間。 《番俗六考》中對鳯山八社的風俗略有記載,使我們可以一窺馬卡道人的生活。其居處稱「朗」:「築土為基,架竹為樑,葺茅為蓋,編竹為牆,織蓬為門」。有種植稻米:「有香米倍長大,味醇氣馥,為飯逾二、三日香美不餲;每歲種植只供一年自食,不交易,價雖數倍不售也」,也有專為儲存稻米所建的房屋,名為「圭茅」:「或方、或圓,或三五間、十餘間毗連。亦以竹草成之,基高倍於常屋。下木上簟,積穀於上,每間可容三百餘石」。好飲酒,「以味酸為醇」。主要的獵物為鹿,出獵之前以鳥為占。 在衣著方面,原有的打扮應是「男裸全體,女露上身」,而在與漢人接觸後,則改為「女著衣裙,裹雙脛。男用鹿皮蔽體,或氈披身,名『卓戈紋』;青布圍腰下,即桶裙也,名「抄陰」(武洛曰『阿習』)」。男女皆喜歡在頭上簪戴野花,以青布或草纒頭,老少皆不留長鬚,愛黑齒,手戴銅鐲或鐵環,腳戴鐵鐲,腰繫鐵片,其行走時發出的撞擊聲可以阻退「暮夜惡物」。 女性到達論及婚嫁的年齡,另建房屋獨居,有意者以口弦琴追求,女方屬意者招之同居,稱為「牽手」。婚後女子到男方家打掃三日,此後男歸女家。夫妻反目離婚,無論有無生育,家中財物全部平分,各再牽手出贅。《番俗六考》又記到當時番女多與漢人牽手:「媒妁聘娶,文又加煩矣」。
撰稿者:王芳屏最後修訂日期:98年09月09日參考資料:1 平埔文化資訊網--
2 http://www.sinica.edu.tw/~pingpu/education/title.htm
3 劉還月,《馬卡道民族誌》,屏東:屏東縣立文化中心,1996
4 《番俗六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