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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廳

清領時期臺灣的行政區。轄區南起大甲溪,北至三貂嶺遠望坑(今臺北貢寮一帶),東側背倚加裡山脈和雪山山脈,西則面臨臺灣海峽。大致包括今臺北縣(註 1)臺北市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臺中縣(註 2)北緣等地區,但不包含原住民鄉鎮。
淡水又稱澹水或淡水洋,原泛指北臺灣,可能與其做為16世紀開始中國、琉球間航線重要的淡水補給站有關。淡水亦為元明時期華商常用的針路(航線)用語,廣泛出現於東亞海域。另有一說,謂淡水原為原住民社名,即西班牙、荷蘭文獻中的「Tapparij」社,明代文獻中的「沙巴里社」,清代文獻中的「淡(澹)水社」。
早在歐洲人來臺從事貿易活動之前,本地已為違法犯禁、私通海外之漢族商人所知的交易地點;荷蘭時期曾劃分島內大甲溪以北為4個集會區之一,該集會區即以淡水為名。淡水集會區的範圍亦與清代所設的淡水廳大致相符。
1723年(雍正元年),淡水分防廳成立,設同知掌捕盜事務;1731年,割大甲以北刑名、錢穀諸務歸淡水同知,淡水廳遂成為屬廳。廳治設於竹塹(今新竹市),掌管自大甲溪起、至三貂嶺下之遠望坑止約170餘公里(345里)的地區。1875年(光緒元年),裁淡水同知,原轄境改設臺北府,淡水廳遂廢。
全境為一略呈東北、西南走向的狹長地帶;廳內由北至南則可區分為基隆丘陵、臺北盆地林口台地桃園台地湖口台地、新竹平原和竹苗丘陵等自然地形區。淡水廳的初設、建置和裁撤,不僅反映出臺灣北部地區政經地位的變化,更代表行政重心的轉移。清領之初,臺灣中、北部地區仍屬草萊未闢之地,故大致因襲明鄭所設的行政區劃,僅改易名稱。1700年代(康熙40年代)後,斗六門(今雲林斗六)、半線(今彰化)以北地區,甚至跨越大肚溪北,皆已出現土地開發、人口增加的事實,藍鼎元等人遂建請添設行政區。1723年(雍正元年),清廷於虎尾溪北同時增設彰化縣和淡水分防廳。其中,大甲溪北地方雖因地位日趨重要,但人口規模尚無法支持一縣的設置,暫任命官吏以維地區治安。1731年(雍正9年)淡水廳成為屬廳,官署暫居彰化;遲至1756年(乾隆21年)淡水同知才將廳治遷往竹塹。
淡水設廳之後,歷經近150年始有行政疆域的調整。轄境的改易,主要因為臺灣北部地區自清代中期以後快速的經濟成長和社會發展。歐美各國對臺灣島的、茶、糖和樟腦等需求孔急,美國、英國、法國遂陸續要求設官通商。1862年(同治元年),滬尾(今臺北淡水)開港徵稅(習稱淡水開港),而為「正口」;1863、1864年,雞籠(今基隆)則開為「外口」。淡水一廳即包含滬尾和雞籠,兩港不僅港口條件優良,腹地內更蘊藏豐富洋商需求的物產。
這些原本遠離竹塹城的丘陵之巔、海陬之區,因各項資源開發的效應,不但闢地日廣、民居漸稠,突顯其地位的益發重要,更先後歷經兩階段的行政區劃變革。第一階段的區劃改隸,以1874年(同治13年)牡丹社事件為契機。欽差大臣沈葆楨來臺不僅督辦防務、開山撫番,並針對北臺灣開港後的經濟、社會變化,奏請於北臺灣建置1府3縣,即新設臺北府,並下轄淡水縣、新竹縣宜蘭縣。臺北府治於艋舺(今臺北市萬華)、大稻埕(今臺北市大同區)之間建成;淡水縣為臺北府的附廓縣,轄地南自中櫪、北至水返腳,即原淡北的臺北盆地林口台地桃園台地新竹縣則涵蓋中櫪以南至大甲溪間地域,即地屬淡南的湖口台地、新竹平原和竹苗丘陵;遠望坑迤北而東的蘭陽平原噶瑪蘭廳改設宜蘭縣;原噶瑪蘭通判則改稱臺北分府,駐雞籠。
第二階段的行政變革,以1887年臺灣建省為開始。基隆丘陵以港埠為核心發展成新興之區,苗栗、大嵙崁地區則因內山墾闢而匯集人潮。清廷將淡水縣東北四堡劃歸基隆同知管轄,設基隆廳。雞籠的發跡得利於其港闊水深的天然條件,基隆廳的設立則奠基於基隆港腹地的豐富物產。原新竹縣的西南半部因「新竹苗栗街一帶,扼內山要衝,東連大湖,沿山新墾荒地甚多」之故,添設苗栗縣臺北盆地的西南緣,舊稱淡水內山「大姑嵌(大姑陷、大嵙崁)」,則在同治年間便出現民人墾闢情形。人們往往深入內山,或伐樟製腦、或開墾田園。1894年清廷曾奏准添設一「南雅廳」,但因甲午戰爭起,未及實施。
1875年奏裁淡水同知、設臺北府,不僅代表淡水廳建置消失,更顯示北臺灣新經濟區域的興起。淡水廳社會空間的擴張與分化,則不僅反映漢民墾殖據點的建立,更伴隨官方行政統治的穩固。這個包含淡水縣、新竹縣苗栗縣和基隆廳的經濟區域,以基隆、滬尾兩港為吞吐,以淡水河流域水運為動脈,以廣布丘陵、台地之陸路相連絡,再透過鐵路貫串基隆港和臺北府城、擴大且加速港口與腹地間的聯結,架構出與洋商貿易的新經濟體系。

撰稿者:葉爾建
最後修訂日期:98年09月24日
參考資料:
1 世宗實錄。1963。《清世宗實錄選輯》。「臺灣文獻叢刊」167。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2 地輿全圖。1963。《臺灣地輿全圖》。「臺灣文獻叢刊」185。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3 沈葆楨。1959。《福建臺灣奏摺》。「臺灣文獻叢刊」29。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4 陳培桂。1963。《淡水廳志》。「臺灣文獻叢刊」172。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5 藍鼎元。1958。《東征集》。「臺灣文獻叢刊」12。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6 丁紹儀。1957。《東瀛識略》。「臺灣文獻叢刊」2。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7 陳宗仁。2005。《雞籠山與淡水洋:東亞海域與臺灣早期史研究1400-1700》。臺北:聯經。
8 翁佳音。1998。《大臺北古地圖考釋》。板橋:臺北縣立文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