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領時期臺灣的行政區。位於臺灣中部,東依大山,西面海,南以虎尾溪(今舊虎尾溪)為界與諸羅縣相接,北隔大甲溪與淡水廳相望,管轄半線、燕霧、馬芝遴、猫霧捒、大武郡、東螺、西螺、二林、海豐港、深耕、布嶼稟、水沙連、大肚、猫羅、南北投、鹿仔港等保。範圍包含今彰化縣全境與臺中縣(註 1)市、南投縣、雲林縣的一部分。縣境原屬諸羅縣轄域範圍,後因移民日眾、田園漸闢,1723年(雍正元年)清政府以諸羅縣管轄北路過廣、首尾不能兼顧為考量,劃出虎尾溪以北、大甲溪以南另設彰化縣,縣治設於半線街(今彰化市)。 縣名取「顯彰皇化」之意。地勢東高西低,由東側內山山地及淺山丘陵,向西逐漸低降至濱海平原。縣內自南而北有虎尾溪、西螺溪(今濁水溪)、東螺溪(今舊濁水溪)、大肚溪(烏溪)、大甲溪等大河東西流貫,各河川末端注入臺灣海峽,下游處並沖積出廣大的氾濫平原。縣內的平原地形以西側分峙於大肚溪兩岸的大肚、八卦兩台地為分界,劃分為靠內陸的臺中盆地面與濱海平原兩部分。河川沖積而成的廣闊平原成為昔日移民進行墾殖活動的最佳場所,但各大河本身卻也成為南、北往來交通的一大阻礙,在尚未有能力興築跨河大橋前,設置於各河段的船渡成為重要的交通工具。 清代漢人入墾以前縣內平原地帶原為平埔族巴布薩、拍瀑拉、巴宰海、洪雅各族的生活領域,內山地帶為原住民泰雅族、邵族、布農族的活動之所,漢人對其領域的侵擾,使得平埔族人由原居地向外遷徙或留居於當地而涵化入漢文化社會之中,內山原住民則在與漢人發生多次角力衝突之下,逐漸往更東的山區退去。 清政府領臺之初,北路防汛雖可至半線(今彰化)、牛罵(今臺中清水),但「流移開墾之眾,極遠不過斗六門(今雲林斗六)」且「虎尾、大肚,人已視為畏途」,高拱乾的《臺灣府志》記載「半線以北,山愈深、土愈燥,煙瘴愈厲,人民鮮至」,顯示康熙中葉半線一帶仍為漢人鮮至的草萊未開之地。至康熙末葉,「流移開墾之眾已漸過斗六門之北矣」,漢人逐漸移入本地,進而促成彰化縣的劃設。乾隆、嘉慶以後,移民人數達到高峰,土地開墾有成,縣內的平原土地成為重要的糧食生產地,各地出產的稻米先以牛車運至鹿仔港(今彰化鹿港),再以船運的方式運銷至中國福建、廣東各省。道光年間,村莊日增,縣轄範圍劃分為十六保,各保管下村莊繁多,數個農村聚落中形成一個街肆,成為地方商品交易的小型中地。由於南北往來時常受制於大河,移民往往先由西部沿海各小港口登入而後向東開拓平原土地,港口處除做為移民登陸口岸外,更發展船運進行商品貿易,因而形成多處繁榮的港街市鎮,如鹿仔港街(今彰化鹿港)、三林港街(今彰化芳苑溝子墘)、梧棲街(今臺中梧棲)等。 縣內兩大都市當推彰化城(今彰化市)與鹿仔港街。彰化城舊稱半線,自彰化設縣後,半線以縣治所在地由一般的鄉村街市躍升為臺灣中部的政治中心,1734年(雍正12年)縣令秦士望築城護之,其後以縣名而名彰化城,主要為行政機能。商業活動最繁盛且為中部地區物品集散中心則為鹿仔港街,由港口機能帶動街肆的發展,成為臺灣西部海岸的一大港街市鎮。1784年(乾隆49年)鹿仔港更被指定為與中國福建蚶江對渡的貿易口岸,市街極盛時期,繁榮景象僅次於全臺首府臺灣府(一府),而被譽為「二鹿」。
撰稿者:葉韻翠最後修訂日期:98年09月24日參考資料:1 高拱乾。1960。《臺灣府志》。「臺灣文獻叢刊」65。臺北:臺灣銀行。2 周鍾瑄。1962。《諸羅縣志》。「臺灣文獻叢刊」141。臺北:臺灣銀行。3 周璽。1962。《彰化縣志》。「臺灣文獻叢刊」156。臺北:臺灣銀行。4 伊能嘉矩編。1909。《大日本地名詞書續編》。東京:富山房。5 林朝棨。1957。〈臺灣地形〉。收於《臺灣省通志稿卷一土地志‧地理篇第一冊地形》。臺北: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