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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山縣

清領時期臺灣的行政區。1684年(康熙23年),清廷將臺灣劃分為一府三縣,府城(今臺南市)與附郭南邊的南路地區屬鳳山縣,縣轄範圍相當於鄭氏時期萬年縣(州)二層行溪(今二仁溪)以南的部分。1731年(雍正9年)以二層行溪確認縣界後,將安平到白沙崙(今高雄茄定)、溪北依仁里(今臺南仁德)等地劃為臺灣縣,相當於今日高雄縣(註 1)高雄市屏東縣。1875年(光緒元年)則將南端沿海地區析分出恆春縣。
因縣內南部有一丘陵稱為「鳳山」而得名。縣城曾歷經轉移,有新城、舊城之分。設縣之初,縣治在興隆里(今高雄市左營),縣署則在府城,直到1704年(康熙43年)才遷回興隆里。1722年(康熙61年),知縣劉光泗在興隆里的龜山、蛇山之間建築土城,城垣周界長2700公尺(810丈),高4.3公尺(1丈3尺),共分4個城門;城垣外掘有護城濠,寬3.3公尺(1丈),深2.7公尺(8尺)。1734年(雍正12年)知縣錢洙奉命在城垣四周環植刺竹。1786年(乾隆51年),臺灣中部發生林爽文事件,居民莊大田響應並攻破鳳山縣城;事件過後,縣城遷移至已漸繁榮的陴頭街(今鳳山市(註 2)),環植刺竹做為城牆,稱作新城,與興隆里前鋒莊的埤仔頭舊縣城有所區分。
嘉慶年間的蔡牽之亂,吳淮泗攻陷新城,於是官員提出舊城地勢險要,應恢復舊城為縣治之議。1824年(道光4年)開始在舊城興建石城,但1826年完工後,縣治並未遷回舊城。目前左營舊城尚存北門、東門、南門,東門、北門、西門城牆與東門護城河;鳳山新城留有砲臺、東便門等古蹟
鳳山縣境地形大多平坦,由下淡水溪(今高屏溪)分為屏東平原和鳳山平原。屏東平原的河流多從高山流出再匯集到下淡水溪,部分聚落居民利用河水為水源,開鑿水渠灌溉田園;此外,平原上分布許多沖積扇,扇端地帶含有豐富地下水可供灌溉,水利設施隨地形差異發展。下淡水溪西側有由內門、龍崎延伸到鳳山的丘陵地,鳳山平原的河流多由丘陵發源,所以河流不長,無灌溉之利,大多以埤塘蓄水灌溉,如蓮池潭、澄清湖、內帷埤等。道光年間,知縣曹謹看到鳳山縣雖有廣大平原,但深受冬季枯水期無水可灌的限制,於是興築圳道,由九曲堂附近引下淡水溪水、開鑿圳道,並連接平原上的大小埤塘;其所完成的水圳系統,稱為曹公舊圳、曹公新圳。水圳完成後,共灌溉鳳山縣102.6357平方公里(10,581甲)農田。
鳳山縣內除水田稻作外,蔗作硤糖事業亦相當發達,糖廍甚多,主要由臺南府城、打狗港(今高雄港)附近苓雅寮的商號經營糖業外銷。除了新、舊縣城為主要市街所在,在沿海、內陸、沿河等交通要地,陸續形成各鄉街發展,如沿海的旂後街、能雅寮、東港、枋寮;內陸的阿公店、橋子頭、楠梓坑;沿河的阿里港、阿猴、萬丹等。
新城為陸運中心,一條由西北經舊城可通府城,另一條經九曲堂由羅漢門到府城,南通東港,東南可渡下淡水溪(今高屏溪)經萬丹通恆春。水運由下淡水溪各渡口將貨物運到東港,再載往打狗港、府城外的安平港
鳳山縣的原住民,初分為鳳山番、傀儡番、瑯嶠十八社,鳳山番是位在下淡水平原的鳳山八社熟番鳳山八社為主,八社原本分別住在西側沖積平原帶,乾隆年間漸被派往東邊番界守隘。因為受到清代過重徭役所迫,道光年間開始向東遷移到大武山下,部分遷到後山地區。傀儡番涵蓋中央山脈前後的山豬毛和卑南覓等各社群,瑯嶠十八社主要是是指恆春半島的各社;其中加六堂(今屏東縣枋山)和瑯嶠(今屏東縣恆春)為化番
屏東平原一帶,閩客族群處於對立關係,閩南人多居住在沖積平原帶,以栽植甘蔗為主。客家地區在平原的扇端湧泉地帶,建立以水稻耕作為主的務本維生方式,並自北而南形成「六堆」防禦體系。

撰稿者:許淑娟
最後修訂日期:98年09月24日
參考資料:
1 盧德嘉。1960。《鳳山縣采訪冊》。「臺灣文獻叢刊」73。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2 屠繼善。1894。《恆春縣志》。「臺灣文獻叢刊」75。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3 吳進喜。2000。《臺灣地名辭書卷五:高雄縣》。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