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代臺灣西北部的縣級行政區。北與桃園縣相連,南與新竹市相接,東以雪山山脈與宜蘭縣及臺中縣(註 1)為界,西臨臺灣海峽。下轄1市3鎮9鄉,縣治設在竹北市。面積約1,400平方公里,人口約49萬5,000人(2007年12月)。 新竹地區原名竹塹,源自平埔族道卡斯族竹塹社;而「新竹」一名,應是取「嶄新之竹塹」之意。1875年(光緒元年)淡水廳裁撤,以今桃園縣楊梅鎮境內的頭重溪和高山頂上之土牛溝為界,南北各劃分新竹縣和淡水縣。1879年,淡水、新竹二縣正式分治。新竹縣分管8堡,即竹塹堡、香山堡、新埔堡、大崙堡、中港堡、苗栗堡、吞霄堡和大甲堡。因應臺灣建省,行政區劃再度調整,將新竹縣西南部析分作苗栗縣。1889年,新竹、苗栗兩縣分治,本縣保留竹塹堡、香山堡、新埔堡和大崙堡等地,即「東負山、西臨海、北起土牛溝、南迄中港溪」的地域範圍。日治時代,僅在1897-1898年(明治30-31年)短暫出現約一年左右的「新竹縣」建置,範圍大致相當於清光緒初年所設的新竹縣轄境。1945年,國民政府將日人舊制的新竹州改稱新竹縣;1949年,地方制度調整,再以原新竹州下之新竹市、新竹郡和竹東郡轄境範圍為基礎新設新竹縣;1982年,新竹市升格省轄市,新竹縣的轄境即維持至今。縣境整體地勢由西北向東南漸次升高;中西部為頭前、鳳山兩溪沖積平原,沿海為狹窄低地,南、北半部分屬竹東丘陵和湖口台地,東南半壁的山地地形則為加裡山脈、雪山山脈。 清末以來,本縣範圍即為竹塹城的腹地,與竹塹城維持市場供需的關係;日治中期以後,近代工業陸續進入新竹街(今新竹市),本縣範圍內所開採的煤炭、矽砂等礦物,成為新竹街工業發展的重要動力與原料來源。時至今日,新竹縣仍與經濟區域的核心─新竹市─關係密切,不少居民至新竹市就學、就業、就醫或從事娛樂活動,新竹縣、市成為一個完整的地方生活圈,因而本縣的交通路線也大多往新竹市輻輳,如國道一號、三號高速公路,省道臺一號、臺十五號、臺六十一號、臺六十八號等,只有省道臺三號公路經過本縣中部,直接與桃園縣、苗栗縣聯絡。自2001年開始,本縣每年增加2,500-7,000位外來居民,是臺灣少數人口淨移入的縣市之一。人口分布方面,以新竹市東鄰的竹東鎮和北鄰的竹北市分別為本縣南北兩大人口聚集區,兩地人口數量約占全縣人口的43%。 本縣農業活動有趨向郊區園藝、休閒農業的趨勢;工業活動,以竹北、湖口等市鎮為核心,商業活動以竹北、竹東等市鎮較為發達。
撰稿者:葉爾建最後修訂日期:98年09月24日參考資料:1 王世慶。1970。《臺灣省通志卷一,土地志,疆域篇》。臺北:臺灣省文獻委員會。2 陳國川。1989。〈新竹地區中地系統結構和消費行為的地點指向〉。《師大地理研究報告》15:145-180。 3 新竹縣政府主計室編。2006。《中華民國九十四年新竹縣統計要覽》。新竹:新竹縣政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