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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劇(音樂劇)

音樂劇(Musical theater)是由音樂、歌曲、舞蹈和對白結合的一種戲劇表演,又稱為歌舞劇。音樂劇在全世界各地都有上演,但演出最頻密的地方是美國紐約市的百老匯和英國的倫敦西區。因此百老匯音樂劇這個稱謂可以指在百老匯地區上演的音樂劇,又往往可是泛指所有近似百老匯風格的音樂劇。
音樂劇和歌劇的分別是:音樂劇經常運用一些不同類型的流行音樂以及流行音樂的樂器編制;在音樂劇裏面可以容許出現沒有音樂伴奏的對白;而音樂劇裏面亦沒有運用歌劇的一些傳統,例如沒有了宣敘調和詠嘆調的區分,歌唱的方法也不一定是美聲唱法。音樂劇普遍比歌劇有更多舞蹈的成份,早期的音樂劇甚至是沒有劇本的歌舞表演。雖然著名的歌劇作曲家華格納(Richard Wagner)在十九世紀中期己經提出總體藝術(Gesamtkunstwerk),認為音樂和戲劇應融合為一。但在華格納的樂劇(music drama)裏面音樂依然是主導,相比之下,在音樂劇裡戲劇、舞蹈的成份更重要。
音樂劇的文本由以下幾個部份組成:音樂的部份稱為樂譜(score)、歌唱的字句稱為歌詞(lyrics)、對白的字句稱為劇本(book/script)。有時音樂劇也會沿用歌劇裏面的稱謂,將歌詞和劇本統稱為曲本(libretto)。
音樂劇的長度並沒有固定標準,但大多數音樂劇的長度都介乎兩小時至三小時之間。通常分為兩幕,間以中場休息。如果將歌曲的重覆和背景音樂計算在內,一齣完整的音樂劇通常包含二十至三十首曲。
音樂劇擅於以音樂和舞蹈表達人物的情感、故事的發展和戲劇的衝突,有時語言無法表達的強烈情感,可以利用音樂和舞蹈表達。在戲劇表達的形式上,音樂劇是屬於表現主義的。在一首曲之中,時空可以被壓縮或放大,例如男女主角可以在一首歌曲的過程之中由相識變成墮入愛河,這是一般寫實主義的戲劇中不容許的。
而台灣國內綠光劇團在1993年最早發動原創「中文音樂劇」的製作及演出的劇團,綠光劇團十四年來,都以此劇種的發起創作,不斷地在尋找最能直接切入人性,溫暖人心的戲劇作品與演出形式。從早期創團的音樂劇《領帶與高跟鞋》寫下國內音樂劇演出場次最多的紀錄,改編自元雜劇的《都是當兵惹的禍》寫下國內音樂劇首度海外授權演出紀錄,寫下國家劇院音樂劇售票紀錄---上線兩週銷售一空紀錄的《結婚?結昏!─辦桌》,到近期向經典學習的《月亮在我家》、《女人要愛不要懂》,綠光以不同類型的音樂劇創作再再挑戰自我,也為國內音樂劇界提出最優質與多變的音樂劇劇目。
在國內還沒有所謂的「歌舞劇」時,留著大鬍子的羅北安要做「有唱歌、跳舞、演戲」的戲,藉著音樂劇的形式,綠光劇團以有歌、有舞、有夢,不同創意片段,組合而成的【站在屋頂上唱歌】1993,開創了台灣「歌舞劇」的誕生。之後的《領帶與高跟鞋》1994、《結婚?結昏!-辦桌》1997、《領帶與高跟鞋PARTII-同學會》1998、《月亮在我家》2004一連串的音樂劇作品產生,也奠定綠光劇團在音樂劇演出的創作水準與廣受好評的表演水準。
而另一個果陀劇團也為台灣音樂劇創造極好的成績,果陀劇團 在1995年國內首度自製的大型中文音樂歌舞劇《大鼻子情聖西哈諾》也創下多項臺灣劇場界的新記錄,耗資一千六百萬臺幣、動員四十位能歌擅演的演員、三十四人編制弦樂團現場演奏,六十餘位舞台技術人員、二十八首全新譜曲填詞的歌曲及配樂,四幕十一場中包含十個不同場景的佈景,舞台上蓋了兩棟六公尺高的可旋轉立體樓房卻要在四十秒之內換景完成,西洋古典服裝近百套在一個月內完成、首度引進「小螞蟻」微型麥克風,排練場地從小到大共有六個場地輪流使用,最高記錄一個晚上使用三個場地排練,演出指導群共有動作、表演、歌唱、劍術等四種。十四場的演出帶給國內觀眾深刻的戲劇感動和絕佳的視聽效果,更廣泛地引起社會大眾的熱烈迴響,並被媒體喻為「國內舞台製作之最」。
繼《西哈諾》之後,果陀再度以搖滾樂的形式嘗試中文音樂歌舞劇由陳樂融以94年果陀演出的《新馴悍記》為藍本,翻新成為「搖滾歌舞劇」的歌曲,準確地抓住了歌詞趣味。《吻我吧娜娜》推出之後,在劇場造成了另一波音樂歌舞劇討論的話題。《天使不夜城》是果陀再次向歌舞劇挑戰的另一個新的作品,敘述一個風塵女子安琪(蔡琴飾),在飽經情感挫折、生活上的不如意後仍不放棄對生命真愛的追尋及對未來人生的盼望。果陀期許這次演出能創造一個「台灣百老匯」的跨世紀心願。相信台灣戲劇演出環境在這些優秀的劇團與專業戲劇人材悉心灌溉培育下,必能再有不同戲劇風貌。
撰稿者:吳致美
最後修訂日期:98年09月09日
參考資料:
1 http://www.greenray.com.tw/version2/p01/greenray01.htm
2 http://www.godot.org.tw/work_list/history/9502-cyrano.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