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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

開採礦物的事業。
臺灣地理位置處於歐亞大陸板塊與菲律賓海板塊衝撞處,造就豐富多樣的地質狀況,也因此孕育豐富的礦產資源,賦存於主要岩層(沉積岩火成岩變質岩)之中,尤其臺灣西部之新第三紀地層因含有石油天然氣,經濟上最為重要,其中主要以中新世之汐止群及三峽群、上新世之苗栗群構成,成為臺灣西部田與油氣田之分布區。大屯火山群為臺灣產天然硫中心,是由後火山作用而生成之自然硫黃;金礦與銅礦為臺灣最重要之金屬礦產,兼有山金及砂金,其分布雖廣,然除金瓜石、九份一帶外,其餘各地礦床規模極小,亦未見有大規模開採。
臺灣歷來礦業活動隨著朝代更替、社會工商業發展、探採煉礦技術之精進及天然礦床地質條件之變化而有興衰;以煤礦來說,自17世紀西班牙、荷蘭採取地下資源炭及硫磺後,由明朝鄭成功及清朝繼之,直至1895年(光緖21年)清朝將臺灣割讓日本,日本開始整頓臺灣政治版圖及開發經濟資源,並著力於建設,從事煤礦業之地下採掘。至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正好50年,年產量最高為285萬噸。臺灣政權轉移國民政府後,經政府積極輔導及業者之合作與努力,至1967年年產量達508萬噸,創下臺灣地區煤礦有史以來最高年產量紀錄,礦工人數曾達5萬8,000餘人,連同產業總關聯就業人數達8萬餘人,依賴煤礦業生活的總人數共約40餘萬人。但因臺天然條件不佳,國外進口炭及其他能源條件優異,致自產炭逐漸減少。至2000年因政府政策之關係,臺灣所有煤礦歇業,各地曾繁華一時的礦業聚落亦隨之逐漸轉衰。綜觀,自日本統治至1995年,臺灣煤礦業在世界最惡劣的天然條件下,100年間共採掘1億8,000萬噸。
其次,歷年來在政府大力推動國家重大公共建設之帶動下,各項民生經濟建設產業,連同各行各業均蓬勃發展,伴隨之水泥、鐵、砂石及化工等建材或物料之市場需求量亦與時俱增。以製造水泥之主要原料石灰石及大理石礦而言,分布於高雄市壽山、半屏山及高雄縣(註 1)大小岡山、新竹縣赤柯山、宜蘭縣蘇澳、東澳、花蓮縣和平、和仁、太魯閣、太昌等各地石灰石及大理石採礦場亦相繼展開大規模開採。迄今,除高雄縣(註 1)、市外,其餘均持續開採中;此外,石材用大理石、蛇紋石及貝殼化石之開採亦曾有過輝煌的一頁。
石油天然氣的開採可溯及1861年(咸豐11年),先後開發的產油氣田計有出磺坑礦場、錦水礦場、竹東礦場、竹頭崎礦場、新營礦場之牛山、六重溪、凍子腳分礦場及山子腳礦場、鐵鉆山礦場等。
依據行政院臺閩地區工商業普查委員會1961-2001年,每5年辦理1次的「臺閩地區工商普查報告」統計結果分析,臺灣地區礦業及土石採取業之「企業家數」、「員工數」、「生產總額」所占臺閩地區工商業之百分比均甚低且呈逐年下降趨勢(表1),且礦業屬於投資風險性高、粗重、危險性高,甚至從業人員收入又不豐的行業。以往礦業活動於各行各業中幾乎微不足道,惟礦業為工業之母,舉凡光、電、動力能源、民生及國防工業等之原物料大多來自礦產品,其發展均與礦業產業活動息息相關。
早期礦業累積的探採技術與經驗,奠定臺灣的經濟發展基礎;自產礦產品雖然質、量均無法滿足各行各業逐年遞增之需求,但卻可發揮平抑進口礦產品價格之功能。此外,政府與民間持續透過學術研究及國際技術交流方式推展臺灣礦業產、製、銷工業活動,帶動臺灣經濟長足發展,更促進世界礦產品及探、採、煉礦技術交流,不但調配了國內供需平衡,亦提昇國際能見度。

撰稿者:田國綱
最後修訂日期:98年09月24日
參考資料:
1 林朝棨、周瑞燉合編。1974。《臺灣地質》。臺中: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2 李儒林。1994。《臺灣地區煤礦開發經營之綜合研究報告:序言》。臺北:經濟部煤業合理化基金保管運用委員會 。
3 黃兩義。2005。〈臺灣煤礦業之興衰回憶〉。《臺灣鑛業》。57(4):起迄頁數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