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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社事件

日本以船難為藉口出兵攻打臺灣的事件。又稱臺灣事件。1871年(同治10年)11月,琉球國船隻在海上遇風漂流至牡丹社(今屏東縣牡丹鄉)海岸登陸,其中54人被牡丹社原住民殺害,12人被送回琉球。1872年3月,日本小田縣(今岡山縣)縣民亦遭風被難,船隻飄至卑南的馬武窟(今臺東縣東河鄉),被原住民殺害4人。1873年6月,日本派遣外務卿副島種臣,至北京交遞條約,並向清廷別議臺灣原住民之事,未獲總理衙門積極處理。日本以清廷認為臺灣番界以東為「化外」的理由,別置蕃地事務局於長崎,準備出兵臺灣。圖謀出兵的舉動,在日本引起不小爭議,代理內務卿木戶孝允即表示反對。但在蕃地事務都督、陸軍中將西鄉從道堅持下,日軍不顧一切向臺灣出兵。
1874年5月,日軍在射寮(今屏東縣車城鄉)登陸,清廷毫無所悉,在英國駐華公使威妥瑪(Thomas Wade)告知總理衙門,才獲得訊息。日軍在恆春整軍後,一面攻擊車城、枋山、獅子的原住民部落,一面前往滿州原住民部落招撫。清廷原擬以海難糾紛來解決,之後了解日軍對臺灣有佔領之意,急忙任命福州船政大臣沈葆楨為欽差大臣,於6月中趕赴臺灣,積極部署防務,並與日軍進行交涉。
沈葆楨的調度下,淮軍、臺灣土勇營向臺灣南部集結,日軍察覺有異,也擬訂進攻臺灣府城(今臺南市)的計畫。雙方劍拔弩張,最後透過外交折衝與協商而化解。10月,清廷與日本締結「北京專約」,清廷賠償日方50萬兩,日軍撤出臺灣,事件落幕。經此事件,清廷鑒於臺灣地位之重要,一改消極治臺之政策,開始積極經營臺灣。


撰稿者:許毓良
最後修訂日期:99年04月20日
參考資料:
1 藤井志津枝。1992。《近代中日關係史源起:1871-74年臺灣事件》。「國際視野叢書」6。臺北:金禾。
2 林呈蓉。2006。《牡丹社事件的真相》。「臺灣閱覽室」20。臺北:博揚。
3 黃得峰、王學新譯。2005。《處蕃提要》。「牡丹社事件史料專題翻譯」2。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