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為瞭解臺灣風俗習慣並進而立法所進行之各種調查活動。由於日本與臺灣在法制、風俗、語言、文化上的各項差異,以致施政及法律判準常出問題,官方、民間成立不少組織希能儘速探求、解決問題,但成效不佳。後在民政長官後藤新平主導下,總督府於1901年(明治34年)4月成立「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邀請岡松參太郎、愛久澤直哉、織田萬等學者專家,就各專業領域進行調查與編纂工作。該會初設「法制」與「經濟」二部,以蒐集舊有文獻資料、海內外考察及訪問耆老等方式先行調查以利後續立法之用。調查期間,調查人員發現漢人與原住民差異甚大,1909年4月,在新設「立法部」之同時,又增設「蕃族科」,以利臺灣原住民舊慣調查與立法工作的開展。 至大正年間,受內地延長主義政策的影響,加上日本國內律師對臺灣立法的反彈,以致舊慣立法遭到否決。依臺灣舊慣而特別立法的目的雖未達成,但舊慣調查會在調查後所出版的各種調查報告書,如《臺灣私法》、《清國行政法》、《調查經濟資料報告》及《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等,則成為其後研究清朝與臺灣法制、社會、經濟、原住民之重要材料。此外,臺灣的舊慣調查不僅促發日本國內對鄉土學與民俗學研究的重視,其經驗與模式也隨著日本對中國各佔領地的舊慣探求而移植過去。
撰稿者:鄭政誠最後修訂日期:98年09月24日參考資料:1 福田德三。1912。〈臺灣私法の完成〉。《國民經濟雜誌》,12(3):67-73。2 織田萬、加藤繁。1943。〈清國行政法調查についての苦心〉。收於《法と人》。東京:春秋社。3 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1914。《臺灣舊慣調查事業報告》。臺北: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4 臺灣慣習研究會。1969。《臺灣慣習記事》。臺北:古亭書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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