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代末期至1979年政府推動的國家級重要基礎建設工程。在蔣經國主政時期加以統整,稱為十大建設。投資總額新臺幣2,094億元。內容包括:南北高速公路(今中山高速公路)、北迴鐵路、臺中港、蘇澳港、中正國際機場(今臺灣桃園國際機場)、鐵路電氣化、大鋼鐵廠(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大造船廠(今臺灣國際造船公司)、石油化學工業、核能發電廠。前六項為交通運輸建設,是基礎建設;後三項為重工業建設,是改善臺灣工業結構,奠定重化工業基礎的關鍵產業;最後一項核能發電廠則為充裕能源供應的重要建設。 1973年11月,行政院長蔣經國提出自1974年至1979年,5年內陸續完成九項重大建設(後再改為十大建設),實際上是納入已規畫推動的各項建設而形成。各項工程的推動時間,石油化學工業與核能發電廠為1968年,南北高速公路、臺中港、大鋼鐵廠為1971年,大造船廠、北迴鐵路為1973年,中正國際機場、鐵路電氣化為1974年。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於1979年出版《十項重要建設評估》,指出十大建設對景氣復甦、經濟成長、就業機會、物價穩定皆有正面作用。十大建設被視為中國國民黨統治臺灣以來,繼1950年代美援之後,首次正式開始在臺進行的基礎建設,臺灣經濟在此基礎之下,開始走向NIES(Newly Industrializing Economies,新興工業化經濟體)化的道路。其中的石油化學工業,使臺灣成為亞洲僅次於日本的第二大石化工業國家;雖然勞動密集型加工業的發展帶動原料產業的重化工業,十大建設以後雖然減少原料進口的依賴度,但隨著經濟成長,持續從日本進口的大批材料、零件、機械反而增加,擴大對日貿易逆差。十大建設得以在短期內快速推動,並非在此之前臺灣這些產業全然沒有發展,而只是以緩慢的速度進行生產和技術的學習,並透過正式的技職體系和大學教育,加上企業內部的藝徒訓練班,培養出一批技術人員所致。
撰稿者:張怡敏最後修訂日期:98年09月24日參考資料:1 石田浩、西口清勝編。2001。《東アジア経済の構造》。「東亞近現代史」3。東京:青木書店。2 劉進慶、凃照彥、隅谷三喜男。1993。《臺灣之經濟:典型NIES之成就與問題》。臺北:人間。3 瞿宛文。2002。〈產業政策的示範效果:臺灣石化業的產生〉。收於《經濟成長的機制:以臺灣石化業與自行車業為例》。臺北:臺灣社會研究。4 朝元照雄。1995。〈臺湾の輸出志向工業化と貿易構造:1960年代における経済発展の奇跡〉。《九州産業大学商経論叢》,36(1)。5 陳政宏。2005。《造船風雲88年》。臺北: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6 洪紹洋。2008。〈戰後新興工業化國家的技術學習和養成:以台灣造船公司為個案分析(1948-1977)〉。博士論文,政治大學經濟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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