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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市

花蓮縣縣轄市及縣治所在地,花蓮縣人口最多,也最為密集的縣轄市。位於花蓮東部北段,北接新城鄉,南鄰吉安鄉,西接秀林鄉,東濱太平洋。面積約29平方公里,人口約11萬人(2007年12月)。
舊稱奇萊,「花蓮」之名始見於沈葆楨奏疏:「花蓮溪東,注其水與海濤激盪,迂迴澎湃,狀之以其容,故曰洄瀾,後之人諧為花蓮,至今沿襲之」。1909年(明治42年)花蓮地區獨立設治,成為花蓮港廳,當時花蓮市便稱花蓮港區,1920年(大正9年)改稱花蓮港街, 1940年(昭和15年)再改稱花蓮港市。1946年國民政府成立花蓮縣政府,原花蓮港市役所改稱花蓮市公所,1950年,將花蓮縣政府設於花蓮市。
位於中央山脈東面臨海,由花蓮溪與其支流木瓜溪、美崙溪沖積而成的花蓮平原之上,全區地勢平坦,僅美崙山與花崗山為境內獨立的高地。氣候常年溫暖,雨量充沛。薀藏豐富大理石礦,地質堅硬,為上等建材,並有木材、白雲石、銅、硫化鐵、水晶石英等礦產。
花蓮市商業居東部之冠,花蓮縣觀光遊憩事業相關行業50%以上集中花蓮市,有太魯閣國家公園、海洋公園等豐沛的觀光資源,同時也是佛教慈濟基金會所在地,市區周邊為道教慈惠堂瑤池金母,及勝安宮王母娘娘香火發源地,宗教民俗活動發達。
對外交通無論海空陸都很便利,擁有花蓮國際港口、花蓮機場。鐵路方面,往北經北迴鐵路直達臺北,往南經花東鐵路可抵臺東,連結南迴鐵路直達高雄;公路方面,有省道臺九號(蘇花公路、花東縱谷公路)、省道臺十一號(花東海岸公路)、省道臺八號(中部橫貫公路),分別通往蘇澳、臺東、臺中。

撰稿者:曾喜鵬
最後修訂日期:98年09月24日
參考資料:
1 花蓮縣政府編。1995。《花蓮縣綜合發展計劃》。花蓮:花蓮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