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農業發展條例」定義,休閒農業是指「利用田園景觀、自然生態及環境資源,結合農林漁牧生產、農業經營活動、農村文化及農家生活,提供國民休閒,增進國民對農業及農村之體驗為目的之農業經營。」簡言之,休閒農業是一種農業經營的轉型,是結合生產、生活及生態三生一體的農企業,具有教育、經濟、社會、遊憩、醫療、環保及文化等功能。1970年代以後,臺灣社會結構逐漸由農業社會轉變為工商社會,農業發展隨之式微,農政單位致力於改善農業結構尋求新的農業經營形態,於是農業與觀光休閒結合方式之休閒農業便應運而生。 臺灣常見的經營類型,大致可分為:休閒農場、休閒林場、休閒漁場、休閒牧場、觀光農園、市民農園、教育農園、生態農園、鄉村民宿及農村產業文化活動等種類。其共同的特點是利用休閒農業資源,提供遊客深度導覽解說與體驗活動,一方面滿足遊客遊憩需求,另一方面增加農民的收益。 依據2007年休閒農場全面普查,臺灣休閒農業的產業規模為1,244場家。休閒農業場家發展多集中於北區,約占43.97%(547場家),以宜蘭縣134場家居多,其次為桃園縣104場家,苗栗縣86場家居第三。其次為中區,約占29.34%(計365場家),其中以南投縣計有136場家居多,其次為臺中縣(註 1)90場家。這些農場主要提供旅客農林漁牧業相關體驗與生態教育活動,以及鄉土料理品嘗或農莊民宿的住宿體驗。 臺灣休閒農業發展策略包括: (一)善用農業資源策略:將農業生產、農民生活及農村生態等資源,以解說、展示、參觀或觀賞、參與操作或製作、比賽、攝影、紀念品、採摘與品嘗等方式應用在休閒體驗活動。 (二)環境生態保育策略:以休閒農業資源做為環境教育的教材,將休閒農業區場當做實施環境教育場所,用以培養環境倫理。 (三)結合農村文化策略:將農村中豐富的民俗文化、產業文化及生活文化,導入休閒農業之經營,使農村的精緻文化傳承下來。 (四)整體規畫策略:藉由整體規畫,使環境更適合人類活動,人類行為對環境影響降低在環境發展最大忍受程度之內,達成「人與環境關係」之適切發展。 (五)合作經營策略:休閒農業園區之經營體間維持合作與競爭關係,或經由策略聯盟達成雙贏目標。 (六)發展休閒農業區策略:劃定休閒農業區,整合園區內營運據點,經由軟、硬體建設,構成帶狀休閒園區。
撰稿者:陳昭郎最後修訂日期:98年09月24日參考資料:1 陳昭郎。2007。《休閒農業概論》。臺北:全華科技。2 邱湧忠。2005。《休閒農業經營學(第三版)》。臺北:茂昌出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