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基隆至屏東的高速公路。北起基隆市安樂區基金公路,南至屏東縣林邊鄉大鵬灣,途經北、中、南三大區域16個縣市的77個鄉鎮市區(表1),全長431.5公里,是除國道一號高速公路外,臺灣西半部另一條跨區域的高速公路。闢建目的一則在於紓解國道一號高速公路幾近飽和的交通流量,二則藉由此一大型交通建設平衡臺灣西半部地區的城鄉發展。又稱福爾摩沙高速公路。 1983年,為改善北部都會區路網的運輸效能及促進地區間的平衡發展,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提出「北部都會區網路系統初步研究」報告,並接續進行可行性研究及國道三號汐止至新竹段(北部第二高速公路)的規畫方案,1987年動工。1988年後續工程計畫完成可行性研究,1989年獲行政院核定向北延伸至基隆市,並自新竹起興建中部第二高速公路及南部第二高速公路,迄於屏東縣林邊鄉。1993-1997年北部第二高速公路分段通車,1999年起後續工程計畫主線分段完成開放行車,2004年1月11日全線通車。國道三號高速公路經公開徵名,以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做為正式名稱。2006年林邊向南延伸工程林邊至大鵬灣路段完工,2008年2月25日開放通車。國道三號向南延伸工程計畫延伸至枋山銜接南迴公路,並進行延伸至枋寮段之評估。 車速上限為每小時90-110公里,車道數包括雙向四車道(九如交流道至林邊交流道)、雙向六車道(基金交流道至中和交流道、鶯歌系統交流道至霧峰交流道、南投交流道至九如交流道)及雙向八車道(中和交流道至鶯歌系統交流道、霧峰交流道至南投交流道),共50處一般交流道、出口閘道和14處系統交流道,並設有關西、西湖、清水、南投、古坑、東山、關廟等7處服務區、木柵北上、寶山南下、新化等3處休息站以及七堵、樹林、龍潭、後龍、大甲、名間、古坑、白河、善化、田寮、竹田11處收費站(表2),其中七堵收費站僅北上車道收費。
撰稿者:張伯宇最後修訂日期:98年09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