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人。雖僅在臺7年,卻為當時西方列強插足島上事務的代表性人物。1863年必麒麟隨著首任安平海關稅務司W. Maxwell抵台,隔年成為打狗子口的海關檢查員。1864年他嘗試走打狗─埤頭(鳳山市(註 1))─阿猴(屏東市)─萬金(屏東萬巒鄉)的路線,深入排灣族聚居的山區探險,結果無功而返。1865年必麒麟改調安平海關,隔年他離開海關署,進入設在打狗的天利行(MacPhail & Co.)服務。1866年為尋找茶葉和肉桂,再一次深入向來被禁止深入的番界;而前往魯凱族聚居的六龜里(今高雄六龜鄉(註 2))。並在該地原住民的帶領下,成功地深入中央山脈探勘。1867年他參與美國羅妹號船難事件的「懲番」行動,由於低估龜仔津社生番的實力與清廷介入的決心而告失敗。隔年再因樟腦買賣侵犯到臺灣地方官員的利益,以及梧棲蔡、陳二大家族的糾紛,衍生成中外商務糾紛的樟腦事件。1870年隨著怡記洋行(Elles & Company,購併天利行)放棄在臺樟腦的生意,必麒麟也在同年帶著患有熱病的身體離臺。所著有Pioneering in Formosa傳世。
撰稿者:許毓良最後修訂日期:98年12月03日參考資料:1 〔★必麒麟撰、陳冠學譯,《老臺灣》,1959〕〔→羅妹號事件、樟腦事件、李仙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