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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劇

話劇主要是指以對話為主體的戲劇,採用分場、分幕的現代編劇方式,並以寫實的化妝、服裝、裝置、照明,來表現當代的生活或歷史故事。
中國話劇是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接受了西方戲劇文化的影響下而產生的。1899年12月上海基督教約翰書院創始演出不同於傳統戲曲的現代戲劇,後來五四文化運動興起,以「新劇」、「愛美劇」稱呼這種新型態的戲劇;對比中國傳統戲曲的藝術、寫意、詩詞化的演出風格,話劇是以生活、寫實、散文化的戲劇形式演出,中國大陸於1928年由洪深提議,定名為「話劇」。
臺灣早在1920年代的新劇發展時期,即是話劇形式的演出,當時亦稱為改良戲、文明戲,後來日據時期的皇民化劇團、政府遷臺後的反共抗俄劇均為話劇演出形式。在五Ο年代之後,話劇演出的內容和形式漸漸不被民眾所喜愛,七Ο年代末期,台灣開始了現代戲劇的變革,特別是在1980年代小劇場運動之後,現代戲劇的演出形式有了更多的可能性,不光只是以對話為主要表現方式,因此漸以「舞臺劇」稱呼話劇演出,在此之後,話劇漸漸成為「傳統」的現代戲劇的代名詞。

撰稿者:楊弘瑜
最後修訂日期:98年09月09日
參考資料:
1 邱坤良。《臺灣劇場資訊與工作方法1---臺灣戲劇發展概說》。臺北市:行政院文建會。1998年。
2 董健、馬俊山。《戲劇藝術十五講》。北京:北京大學。2004年。
3 呂訴上。《臺灣電影戲劇史》。臺北市:銀華。1961年。